外贸企业需要了解的7月外贸新规

发布时间: 2020-07-10 作者:admin 浏览:5342次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这些外贸新规,外贸企业有必要了解一下。
  国内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启动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引导企业把原来从普通货物通关转为通过跨境电商B2B出口管理模式下通关,便利海关直接按照相应监管方式汇总统计这部分跨境电商出口数据,有效解决跨境电商出口统计问题。
  港澳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实施
  根据海关总署第76号公告,为促进内地与港澳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施行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主要变化: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
  中欧知识产权联合调解规则生效
  经过两年多的沟通交流,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和欧盟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共同制定聚焦于中欧商标、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联合调解规则,于7月1日正式生效,将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争端解决发挥积极作用。欧盟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是欧盟知识产权局内设的独立决策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来自全球商事主体的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争议。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是中国第一家中立的专业调解组织。2018年经过遴选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国际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特邀调解组织,系该平台上唯一一家社会组织。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提至10万元
  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于7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海南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从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不限次数;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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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予孟加拉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6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按照我国给予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根据我国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换文情况,自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根据海关总署第77号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7月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有调整
  根据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3号,对《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将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目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行进口报告管理。自7月1日起,取消橄榄油进口报告管理。
  国际
  欧盟向中国等15国开放边境
  经过多日商讨,欧洲理事会于当地时间6月30日确定,从7月1日起首先向15个国家开放外部边境,美国被排除在外。具体国家名单如下:中国、阿尔及利亚、澳大利亚、加拿大、格鲁吉亚、日本、黑山、摩洛哥、新西兰、卢旺达、塞尔维亚、韩国、泰国、突尼斯、乌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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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墨加自贸协定正式生效
  经过数年的“车轮式”谈判以及三国内部协调立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简称美墨加协定)于7月1日正式生效。与《北美自贸协定》相比,被称为该协定2.0版的《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首先是针对汽车制造业和农牧业产品,而相比《北美自贸协定》,美墨加协定对非市场经济国家更具排他性。
  越南实施EVFTA协定下的货物原产地规则
  在越南国会批准《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后,越南工贸部部长陈俊英日前签发关于EVFTA协定中货物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第11/2020/TT-BCT号通知。EVFTA协定生效并实施后,对欧盟出口的越南商品将获颁EUR.1表格的原产地证书(C/O),并按照EVFTA协定享受优惠关税。
  德国下调增值税税率
  根据德国的经济刺激计划,7月起下调增值税税率:原本适用于19%增值税的商品税率降低为16%,原本适用于7%增值税的商品税率降低为5%,执行有效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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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特阿拉伯上调1449项产品进口关税
  6月21日,沙特关务署宣布自6月20日起上调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调整幅度从0.5%-15%不等,受影响的产品共1449项,包括化学品及橡塑胶产品、皮革、纸类及橡胶类产品、纺织及鞋帽类产品、金属钢铁类等产品。从7月1日起,沙特增值税由5%上涨至15%,并直接对电商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