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1 月 5 日 - 10 日,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多部门相继发布公告,调整对美相关非关税措施,涵盖出口管制、反规避措施、船舶收费等多个领域,旨在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
停止相关反规避措施:商务部公告显示,自 11 月 10 日起,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的反规避措施,不再将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该类产品。此前该措施于 2025 年 9 月 4 日起实施,现因贸易环境变化作出调整。
优化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为落实共识,中方自 11 月 10 日起,对 2025 年 3 月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 15 家美国实体停止相关出口限制措施;对 4 月列入的 16 家美国实体,继续暂停相关措施 1 年。出口经营者可按规定申请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商务部将依法审查许可。
调整不可靠实体清单措施:同日起,中方继续暂停 2025 年 4 月公布的不可靠实体清单相关措施 1 年,同时停止 3 月公布的相关措施。国内企业可申请与上述实体交易,相关工作机制将依法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申请。
暂停部分出口管制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同步宣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暂停实施 2025 年第 55 号至 58 号、第 61 号至 62 号共 6 项出口管制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