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关力推14项工作服务“一带一路”

发布时间: 2016-04-06 作者:admin 浏览:5521次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海关总署《2016年海关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规划重点工作》(以下简称《重点工作》)近日出台。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中国海关将扎实、有序推动相关工作,切实服务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本次提出的14项重点工作,涵盖口岸通关、监管、征税、执法部门合作等多个领域,围绕海关的重点业务改革,在管理理念和合作方法上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适应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人员往来日益密切的要求,提高通关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重点工作》共14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创新、科学监管,包括大力深化口岸开放与合作、深入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加快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稳步推进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一带一路”海关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我国加入《国际公路运输公约》、持续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二是深化合作、共建共赢,包括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际合作、加强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海关务实国际合作、加强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能力建设支持、加强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执法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自贸协定项下的制度对接、打造“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升级版;三是凝聚共识、扩大影响,包括扩大“一带一路”建设宣传,凝聚“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共识,让“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理念深入人心,举办“丝•路•关”展,反映从古至今陆上丝绸之路在贸易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新时期“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参考借鉴。
  据介绍,《重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注重务实推进、注重全面合作。本次提出的14项重点工作,涵盖口岸通关、监管、征税、执法部门合作等多个领域,如,继续推动“绿色通道”便捷通关模式;促进单一窗口数据协调和简化,改善用户体验;建设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全国海关安全准入和税收征管风险的统一防控及处置;继续支持在国家多式联运重要物流节点设立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选定试点海关启动多式联运试点工作,完成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互换等。这些措施将极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
  同时,充分考虑沿线国家和地区情况差异和不同合作需求,找准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等口岸执法机构合作利益契合点,完善合作机制,丰富合作内容。
  目前首期中非海关“现代化管理”高级培训班已圆满完成,来自12个非洲国家和地区海关的50余位中高级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张广志表示,今后,中国海关继续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的能力建设合作,进一步提升海关间合作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