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RCEP签署与关税变化影响

发布时间: 2021-02-07 作者:admin 浏览:5388次

   2020年11月15日,由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制定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结束了长达8年的谈判并正式签署。至此,涵盖全球29.7%人口、28.9%GDP、世界上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
      Q1、签署RCEP对我国有何意义?
      RCEP对我国稳外贸、稳外资意义重大。RCEP成员均是我国重要的经贸伙伴。2020年前3个季度,我国与RCEP成员之间的贸易总额达10550亿美元,约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3。RCEP的签署将加速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各成员在亚太地区将深度融合,各成员整体上将相互削减约90%税目商品的关税。
      Q2、RCEP签署对我国关税的主要影响体现在哪里?
      关税的影响变化主要在我国与日本。因为此前我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已签署过双边自贸协定,RCEP边际影响有限;而日本是该区域内唯一没有同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所以中日两国的关税减让安排是此次RCEP最大的亮点,这对我国出口电机、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品、纺织品等会带来一定利好。
      Q3、我国减让关税主要在哪些领域?
      目前,中国对日本零关税的比例约为8%。根据RCEP协定,中国将在协定框架下分阶段对大约86%的日本工业制品免除进口关税,主要涉及化工品、光学产品、橡胶制品、钢铁制品和汽车零部件等。
      在工业制品领域,我国减让范围最大的是汽车零部件,日本对我国出口汽车零部件中的约87%都在减让范围内。目前,丰田、本田、日产等日本车企都将中国市场视为重要市场,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背景下,中国市场迅速复苏已经成为支撑日本车企反弹的重要支点。
      此外,我国还将立即或分阶段免除其他日本工业制品关税,如化学品中的二氧化硅(干燥剂)、抗生素;纤维制品中的牛仔布、无纺布、再生或半合成的长纤维线(醋酸纤维,人造丝等);家电、机械品类中的塑料挤压造粒机、电梯零部件、推土机;镍、部分合金、大部分热延钢板、不锈钢锭和半成品;精密仪器中有牙科用的微型电机、相机零件;还包括阴极铜、硫磺、部分铂金半成品、化妆棉等等。
      Q4、日本也会对我国出口产品降低关税吗?
      日本在对我国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已经零关税的前提下,重点增加对农产品、食品、服装和化学制品的关税减让,涉及灯油、轻质石油、生物制燃料、毛皮皮革、革制品、丝织品、纤维制品、部分非铁金属等。原先面临日本征收4.4%~13.4%关税的服装产品,在RCEP框架下将逐步下调,分别在第11年和第16年下降至零。
      Q5、RCEP将对我国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原产地“门槛”大幅降低。RCEP与中国-东盟协定类似,使用“区域累积”规则,即货物的原产成分可在15个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对于需要从这14个国家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的我国企业和预拓展域内国家市场的中小企业来说,累积规则实质上放松了相应原产地标准的要求,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增加了成员方之间的经济依存度。
      原产地证明的类型进一步丰富。在传统原产地证书之外,还将允许经核准的出口商声明以及出口商或生产商的自主声明,标志着原产地证明制度将由官方授权的签证机构签发模式,转变为企业信用担保的自主声明模式,这将进一步提高货物的通关时效。
      各相关进出口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关税减让幅度和时间节点差异,就RCEP、其他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的原产地规则及其操作程序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合理利用原产地优惠政策优化企业供应链,达到贸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