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布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政令

发布时间: 2015-04-09 作者:admin 浏览:4717次

      2015年4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75号政令,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昭和48年法律第112号)进行修订,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该政令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只有符合政令规定的纺织品才能在日本销售。
      《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的修订包括:
      1.根据规定,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家居产品范围为:
      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尿布、尿布覆盖物、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衣、外衣、帽子、床上用品、地毯、桌布、领饰、手帕、毛巾、浴垫及相关产品。
      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皮革和/或皮毛产品:内衣、手套、中衣、外衣、帽子和地板覆盖物。
      2.经气相色谱质谱仪测试,24种特定的芳香胺含量被限制不得超过30毫克/千克。
      3.修订检测含有三苯基锡(TPT)和三丁基锡(TBT)的家具用品的测试方法,用气相色谱质谱仪替代无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二维层析色谱法。
      4.修订检测含有甲醛的家居用品的测试方法,用醋酸-醋酸铵缓冲液替代吸光度测量过程中的净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