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纺织品不适用特定偶氮染料政令将实施

发布时间: 2015-10-13 作者:admin 浏览:4594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帮助企业清楚理解日本175号政令,掌握白名单系统的使用方法,积极利用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中日贸易的健康发展,中纺联信息统计部于10月13日下午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举办了“日本政令解读暨白名单管理体系”研讨会。
      2015年4月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第175号政令,对《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昭和48年法律第112号)进行修订,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该政令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日本是我国纺织品第二大出口市场,为了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帮助中国企业进入日本主流采购渠道,促进外贸发展,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和日本纤维产业联盟经过磋商,决定合作建立“白名单管理体系”,该体系将作为纺织品安全标准和第三方权威平台应用于中日贸易,包括实施白名单资质认证和通过白名单系统出具和传递不适用特定偶氮染料证明材料。获得白名单资质的企业产品在出口日本时,可被进入该体系的日本进口商认可,免予检测特定偶氮染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