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提醒对美出口相关产品的企业需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甄别出口商品是否属于加税范围(确认或排除)。建议与进口商或货代取得联系,向美国海关等咨询。
2、完善加税商品出口合同。对涉及确认加税的商品出口,尽快与进口方联系,在已签及今后的出口合同中需补充涉及加税处置内容的条款。
3、排查加税商品出口履约情况。以8月30日前为限倒排货运期限,加快交货发运,同时建议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对已发货但不能在8月30日前到港清关的,需紧急与进口商磋商加税处置办法。投保出口信保的可与承保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置。
4、积极动员进口商参与征询公众意见和听证会等进行游说,同时可与国内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取得联系抱团应对,争取在美方后续评估期内作出调整。
5、在不违反原产地规则的前提下,与货代等方面合作拓展新的贸易方式。
6、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大“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开拓,努力化解单一市场风险,
外贸企业需保持与当地商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反映贸易困难诉求,为政府部门掌握实际情况和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