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外贸新举措,以新业态助力外贸克难前行

发布时间: 2020-04-07 作者:admin 浏览:5454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加工贸易、广交会网上举办等系列举措,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决定延续实施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税收支持政策。
  1、当前传统外贸受到疫情较大冲击,必须更大发挥跨境电商独特优势,以新业态助力外贸克难前行。
  措施1. 在已设立59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再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措施2. 推广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有效做法,同时实行对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
  措施3. 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试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2、统筹内外贸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纾解困难,促进稳外资、稳就业。
  措施1. 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年底前暂免征收缓税利息。
  措施2. 将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可选择按进口料件或按成品缴纳关税的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措施3. 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缩小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种类。
  3、面对全球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广交会怎么办?
  措施:第127届广交会于6月中下旬在网上举办。广邀海内外客商在线展示产品,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提供全天候网上推介、供采对接、在线洽谈等服务,打造优质特色商品的线上外贸平台,让中外客商足不出户下订单、做生意。
  4、稳定国际供应链和复工复产。
  措施:提升中欧班列等货运通道能力,推动改善货物接驳等条件,全力承接海运、空运转移货源,支持稳定国际供应链和复工复产。
  5、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措施: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实行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将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包括: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100万元及以下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农户发放10万元及以下贷款的利息收入、为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小贷公司10万元及以下农户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其按年末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所得税税前扣除。